我们先来看一组记录,大多来自于警方的出警记录:
年8月12日,男人殴打女人,派出所出警,开具验伤通知单,医院诊治;
年8月8日,男人殴打女人,出警,开具验伤通知单,医院诊治,做CT;
年3月9日,安徽老家派出所出警,女人右胳膊、左额头被男人打伤,去医院;
年11月27日,男人殴打女人,派出所出警,开具验伤通知单,医院诊断为颅脑外伤、头皮裂伤、肺挫伤、胸壁挫伤、左前臂及左肘软组织挫伤,住院8天,经医院鉴定已经构成轻伤二级。年12月12日,女人报警称,男人又动手了……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去年杭州拱墅区法院受理了这对夫妻中妻子提出离婚的纠纷,经过审理,去年年底调解结案,暂时不离婚了,男人写下保证书。
同时,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人再度家暴,当时被称为杭州市第一个针对家暴的人身保护令。没想到,仅仅过去两个多月,女人因为不堪家暴再度诉至法院。
*博输了他打她求欢不成也打她
两人都是安徽人,年登记结婚,之后一起来杭打工,如今男人36岁,女人34岁,女儿10岁,儿子3岁。数年前,两人一起在城北做二手车生意,据女人说,几年下来,应该有几十万赚头,但是婚姻依旧如同噩梦。根据女人的叙述,结婚不久男人就动手,有时候外头不顺心了,*博输了,还有老婆不肯过夫妻生活,男人都会动手,揪住女人的头发把她的脑袋往墙上撞,扇耳光,拧胳膊,脚踢,用各种硬物砸。
法庭上女人说,一年终归医院,连怀孕的时候都没放过她。比如去年11月底那次造成女人轻伤二级的,拍下恐怖照片的,就是男人拿铁凳子反复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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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则说,女人嘴不好,说话难听,经常骂他父母,所以有时候会激怒他。
她被不停打耳光脑袋还被往墙上撞
女方曾求助于杭州市妇联,市妇联指派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双夏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祝双夏在省市律协中均担任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在婚姻家庭法律纠纷中相当权威,她说家暴案办过一些,但从未见过如此恶劣的家暴。在庭上,女方律师说到,第一,男人一直有家暴行为,持续时间长,行为恶劣,哪怕在人身保护令之后,还把女人打至轻伤二级,说明丝毫没有悔改。对于女方举证的一些家暴记录,男人方面辩护到是女人自己摔的,男方的代理律师更是说到:女人也动手的,殴打成这样,有些无非是男人在体力上占有优势。
女方律师又说,除了殴打,还有精神家暴。提交的电话录音证据中有男人多次叫嚣着“老子从今天开始不吃饭,不睡觉,就是要把你弄死”。这类反复提及的暴力语言是典型的威胁、恐吓、精神伤害。但是男方辩称:她也骂我全家的。男律师帮他补充:这种是夫妻间的气话,有时候我跟我老婆吵架时也会说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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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保护令后去年12月12日的那次报警,因为只有报警记录,医院诊治记录。女方叙述,那天他打我耳光把我脑袋往墙上撞……被告席上的男人居然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然后也许是自己也觉得不好,就低下头把脸埋在手臂里笑,后来男人说,那天就是吵架,吵了几句没动手,女人就跑出门去报警了。
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人可能会因此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婚姻至此,伤害真的太大太大,庭上的两人分处原被告席,没有目光交流,只有女人充满愤恨地盯着男人,如果目光如剑,估计男人早就千疮百孔了。婚姻纠纷伤人很深,因为不仅仅是恨对方,还有恨自己,当初怎么会跟这种畜生结婚生子,由此而生毁灭性的报复。庭审的时候,施暴的人还能笑出来!祝双夏说了三句话:结婚证不是家暴的通行证,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反家暴是国家、社会、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结婚3-5年最易发生家暴
反家暴法昨起正式实施,《报告》显示:家暴受害者的年龄绝大多数集中在26岁到45岁之间。从投诉数据看,受害者占比最高的是拥有大专和本科以上学历者。
家暴绝大多数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之间。此外,家暴的发生与婚龄的关系虽不明显,但尤以婚龄在3-5年的夫妻间暴力发生频率最高,达到16.25%。
实施家暴绝大多数的案例都是男性针对女性,此外父母对子女的暴力也占2%左右。这提醒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不能忽视。同时针对老年人的暴力也需要社会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