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
故意杀人犯张小君,男,汉族,年3月16日出生,江苏省徐州市人,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徐州市铜山区(原铜山县),住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沙滩村3组89号。
罪犯张小君和妻子韩臣兰(被害人,殁年29岁)婚后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年7月初,二人再次争吵、打架,韩臣兰遂回娘家居住,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月16日下午,张小君接到法院邮寄送达的离婚诉状,于当晚乘车从肃州区到玉门市玉门镇东渠村八组韩臣兰娘家,欲找韩臣兰协商离婚事宜未果。17日,张小君到玉门市区购买了两把尖刀、绳子等。当晚23时许,张小君通过电话、QQ与韩臣兰沟通未果,携带事先购买的凶器,从玉门市区窜至韩臣兰娘家院外,于次日零时许,翻墙入院,与院内床上睡觉的韩臣兰发生争吵。韩臣兰的母亲白永兰(被害人,时年55岁)、父亲韩继存(被害人,殁年57岁)被惊醒,白永兰责骂张小君,韩继存拿起一根木棒打张小君。张小君躲闪后,抽出一把尖刀向韩继存胸部捅刺两刀,两人撕打中,张小君又持刀朝韩继存身上捅刺数刀,致韩继存胸壁、肺部破裂,呼吸衰竭、失血性休克死亡。韩继存之子韩臣伟闻声从屋内出来,捡起木棒将张小君手中的尖刀打落,张小君遂持另一把尖刀追赶韩臣伟,韩臣伟跑离现场。张小君又持刀向前来阻拦的白永兰、韩臣兰连续捅刺数刀,向在院内床上睡觉的韩臣伟之子韩伟平(被害人,殁年4岁)连续捅刺数刀,致韩伟平心脏、左肺破裂,失血性体克死亡。张小君又进入屋内,朝正在睡觉的其子韩珺琪(被害人,殁年9岁)连续捅刺数刀,致韩珺琪心脏、左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张小君返回院中,持刀朝韩臣伟之妻王香花(被害人,时年32岁)连续捅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韩臣兰因幽门、下腔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白永兰的损伤为重伤二级;王香花的损伤为轻伤一级。
上述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小君供认不讳。
罪犯张小君因婚姻家庭矛盾,预谋作案,持械行凶,致四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小君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犯未提出上诉,本院依法报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张小君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年11月19日,在玉门市将罪犯张小君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此布
年十一月十九日
文/酒泉法院玉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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